【11h/方王】本喵好方.

*非原作向,喵士谦×王杰希

祝吾王生日快乐!永远开开心心!


  林杰要结婚了。
  王杰希前来登门祝贺,坐在沙发上茶没喝一口,怀里就被塞了一只猫。
  他低头,中华田园猫甩甩尾巴蹲在他膝头,跟他大眼瞪小眼。雪白底色,自头顶到背脊上一片黄橙毛,正是林老师家的那只宝贝猫。
  林杰笑眯眯坐在对面,解释道:“我家那位对猫毛过敏,家里没法养,只好拜托你多照顾啦。”
  王杰希继续打量这只猫,没说话。
  猫已经趴下了,但眼神还一直盯着林杰瞧,似乎很不愿意离开他。林杰的视线从它身上移开,接着交代道:“它叫四千儿,平时蛮乖的,偶尔会闹点小脾气。不过猫好像都是这样吧,哄一哄就没事了,大多数时候还是很黏人的。”
  “这个名字有什么由来吗?”王杰希问,仍盯着猫。
  “这个嘛,”林杰有点不好意思,“它是我捡回来的,那阵儿我正迷《哈利波特》,觉得骑着扫把的巫师们真是帅呆了,做梦都想骑一次扫把……”
  王杰希伸出一只手,试探似的轻轻摸了一把猫脊背,四千儿顿时嗲了毛,一下子跳到地上,又猛地窜上了林杰的膝盖。林杰讲话被打断了也不恼,只是低头看着猫叹气:“它是只好猫,非常恋旧。这是舍不得我呀。”
  双手交叠搭在空落落的膝盖上,王杰希重新抬头,有点失落:“然后呢老师,你还没说完。”
  “哦,对。”林杰把手放在猫背上,抚摸起来,“有一天晚上我做梦时看见了这只猫,它漂浮在半空中来敲我的窗户,问我要不要一起飞。我说好啊,然后它就真的带着我穿越了整个城市。我们飞了很远,比骑光轮—2000还快。”
  林杰挠了挠猫下巴,笑着说:“所以我决定给它取名为光轮—4000,昵称四千儿。”
  四千儿猫被摸得舒服极了,轻声哼起来,一边在心里反驳道才不是做梦呢你个笨蛋,本喵真的带你上天逛了一圈。

  是的,这只猫并不是看上去那样平凡,它不只有名字还能飞上天,这是一只成了精的猫。
  猫大仙有名有姓,它叫方士谦。

  至于它是怎样成精的,以及它过去的生活是怎样的,方士谦并不想多提。猫大仙现在关心的是,因为某个不可抗的原因,它的主人林杰要把它送给别人来养。这个人它今天见到了,但它不太喜欢。
  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原因,一只猫不喜欢另一个人的原因却没那么复杂。方士谦见到王杰希的第一眼起,与生俱来的敏锐第六感就在提醒他:跟这个人走,生活也许会发生很大的改变……不知是好是坏的改变。
  在过去的几百年间,方士谦经历过太多的别离,他更向往安稳宁静的生活。而现在,他不愿意离开林杰,不愿挥别这来之不易的温馨。

  林杰絮絮说着自己和猫的故事,一边给方士谦梳毛,猫大仙沉醉于主人手法娴熟的按摩中,差点忘记今夕何夕。
  林杰忽然停了手,看向王杰希,目光中尽是信任:“要把它送人我也很不舍,但如果是小杰你的话,我很放心。”
  方士谦从美梦中清醒,正打算叫两声以表达自己的不满,林杰已经抱起它,重新塞进王杰希怀里,一边送王杰希出门。
  两人站在门边,林杰拍了拍王杰希的肩头,嘱咐他:“要好好在一起生活啊,希望下次见到你们时,你们两个都能长胖一点。”
  王杰希点头应下,方士谦喵喵叫着不要我不走,以实际行动表示抗议。林杰最后摸了摸它毛绒绒的小脑袋,神情愈发温柔:“四千儿再见。”
  咣当一声,大门关上。王杰希抱着方士谦走出林杰家,却不急着离开。
  “听到没有,老师希望我们能好好相处。”王杰希像是在自言自语,方士谦却知道,他是在跟自己说话,“以后请多指教。”
  那又怎样?方士谦没作声,趴在王杰希怀里甩着尾巴,默默构想着自己未来的生活计划。
  尽管不太喜欢这个新主人,但方士谦倒还暂时不打算离开王杰希身边。

  猫是一种比较独立的动物,习惯于松散的群居生活。它们对于人类的情绪感知异常敏锐,即便被人驯养,也偶尔会出现缺乏安全感而离家出走的情况。就像方士谦虽然不能很快接受新主人,但他仍然清楚,王杰希的确是个好人。他一定会遵从老师的嘱托,对自己很好。
  况且猫大仙很懒,就算能变成人形也更喜欢猫形态。因为猫身更方便他伪装成一只宠物,晒肚皮求抚摸,不用受衣服束缚,还能在人类家中毫无心理负担地蹭吃蹭喝。
 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伺候我一辈子的话,那本喵就勉强一下,留在他身边吧。方士谦趴在新窝的柔软垫子上,舔一口碟子里的牛奶,懒洋洋地想。
  更换一次主人,就是又一次别离。就算是看淡万事的本大仙我,也难免会觉得有点伤心啊。

  因为从未养过可以抱在怀里的宠物,王杰希对待四千猫一直提着十二万分的小心,努力让这个新来的小客人生活舒适。不仅咨询自己的朋友该怎么养猫,还在网上和一些养猫达人交流心得。
  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,令他感到有些头疼的是,这只猫似乎,太过活泼了。

  王杰希家挺大,有个独立的小阳台,上面摆了很多花草。闲不住的猫大仙觉得这些色彩缤纷的花草特别有趣,经常在阳台里滚成一团,满身灰尘草叶。
  每当这时王杰希就会亲自把他抱出来,顾不上被猫咪祸害一通的可怜植物,而是先把方士谦按进盆里洗澡:“又跑到阳台上撒欢,也不怕被仙人掌扎了爪子。”
  方士谦则会在水里拼命扑腾,喵喵叫着甩王杰希一身水花:“讨厌的人类又让我洗澡!毛沾上水的感觉真是糟透了!”
  王杰希擦干脸上的水,脸色不善:“……再闹晚上的梳毛就没有了。”

  尽管这样,方士谦仍然会趁王杰希不注意,一有机会就溜到阳台上打滚撒欢。反正王杰希已经把带刺的有毒的危险的花草都移到了更高的窗台上,还把阳台用玻璃围得严严实实,绝对不会让他掉下去。猫大仙独自待在家时阳台就成了他一只猫的游乐场,自己也能玩的不亦乐乎。
  王杰希每每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,看到余光中一抹白色小身影在万绿丛中欢乐蹦跳,都喜忧参半。喜的是这只猫似乎适应良好,早已不见了刚来时的拘谨模样;忧的是此猫太过精力旺盛,活泼得犹如一个小傻子。
  唉,王杰希无声地叹气,平时就这么闹腾,到了春天发情期可怎么办才好。
  猫大爷如果知道他在想什么,一定会对着他的脸先来一套猫猫十八爪,再照脸赏他一记泰山压顶,让这个不知好歹的凡人体会一下被毛肚皮糊脸窒息的恐惧。
 
  这个时候,方士谦仍然过着无忧无虑的嬉闹生活,还没有料到,他将面对一个多么复杂的明天。

  这是极寻常的一天,王杰希正在厨房做饭,隐隐有香味飘出来。方士谦嗅着饭菜香气,在沙发上蜷成一团睡得很甜。
  他梦到了一个人。不,不如说他忆起了一段往事,关于他的第一个主人。
 
  好几百年前,方士谦还是只小奶猫,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抱离母亲,送到另一个人身边。
  先生给你。扎着双髻的小女孩把小猫举起,一双手接过,将它从头到尾摸了一遍,嗯了一声。
  方士谦记得,那手温暖干燥,力度正好。但全身都被摸过一遍的猫大爷还是怒火中烧,大骂此人无耻不要脸,也不管它的叫声旁人听来只是在喵喵喵。
  那人身上很也温暖。寒冷冬夜里,方士谦忍不住掀开棉被一角,钻进他怀中。那人清晨起来拎起他似笑非笑,可也没把他丢出被窝。一人一猫就这样相互取暖,依偎着捱过漫漫寒夜。
  那人分他被窝,让他吃饱,免他流浪,还给了他现在的名字。可那人离开他时却不打招呼,一步跨出门槛,径自告别那段生活。
  门外风大雪寒,那人渐渐走远。在梦中方士谦再一次回到那天,只觉得冷意侵骨。他追了出去,用尽全力奔跑,想要追上那人,不想和他分开——
  咣当一声巨响,方士谦从沙发上一骨碌滚下来,在地板上摔的四脚朝天。王杰希拿着锅铲跑进客厅,赫然发现一个浑身光裸的美男子大咧咧坐在他家地板上,头上猫耳和身后尾巴还一晃一晃的,花色很眼熟……
  王杰希举起锅铲直指那人,摸出手机随时准备报警:“四千儿?”
  方士谦抬头:“喵?”

  都变成人了,还喵什么喵。方士谦在心里给了自己一爪子,迅速调整表情,露出一个亲切而不失礼的微笑:“正式认识一下,我叫方士谦,是个猫咪神仙。”
  王杰希松了一口气,放下锅铲,转身回了厨房:“先吃饭再说。”

  餐桌上,王杰希正在吃饭,方士谦穿着王杰希的白短袖和休闲短裤坐在一旁,盯着自己的盘子眉头紧皱。
  猫大仙看着面前的一整条生鱼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:“王杰希你是傻的吗,你就给我吃这个?”
  猫主人放下饭碗,决定对挑食的猫咪进行教育:“那你告诉我,猫不吃鱼该吃什么?”
  方士谦嘴唇动了动,还没说话就被王杰希打断:“差点忘了,来我家后你吃的一直是猫粮。还吃的很开心呢。”
  “可我现在是个人!哪个正常人会吃生鱼,还是一条没刮鳞片没剖内脏的鱼!”方士谦怒道。
  王杰希的目光停留在他黄白纹的猫耳朵上,表示怀疑:“哦?”
  方士谦更急了:“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,你以为我很想做人吗!做人有什么好的,做猫比做人要好一万倍一!万!倍!”他强调完毕,同时提出明确要求:“我也要吃饭,和你一样的饭,还要吃肉!”
  王杰希再一次放下饭碗,因为吃饭时被打断而心情不太美好。
  但他更为头疼的是,家里这只坏脾气的猫,吃他的穿他的,态度还这么横,该怎么教育才能让他学会尊重主人呢。
  真是任重而道远啊。

  傍晚时方士谦跟着王杰希出去遛弯,路上碰见几个熟人,问王杰希旁边这是谁怎么没见你家猫啊,前两天还跟着一起散步呢。王杰希随口应付说这是我大侄子,至于猫么……眼看春天快到了,送去医院做绝育手术了。
  挥别朋友后,王杰希不动声色地打量身边看上去人模人样的方士谦,心说猫不就在这儿呢,好大一只,可惜你们没认出来。方士谦的毛耳朵在他的注视下动了动,一边饶有兴趣看着满地乱跑的小猫小狗们,一边低声回道:“什么大侄子,你可真会编,以为我听不懂么?告诉你,本大仙活了几百年,抓过的鱼比你洗过的澡都多。”
  放完话猫大仙就摇着尾巴窜出去,迫不及待地逗小狗去了。他一大高个儿往地下一蹲,猫仙威势唬得一圈土狗都四散逃窜,哀哀嚎叫。方士谦见这帮狗如此畏缩,也只好起身走回来,耷拉着耳朵跟上王杰希:“……真是不经逗,胆子也忒小了。”
  王杰希没说话,不太想搭理这只不听话的小猫,两人就各自走着。方士谦沉默半晌,突然开口:“哎,你看!”
  王杰希回头:“怎么……”
  方士谦鼓起腮帮子用力一吹:“呼——”
  一小把白色蒲公英在风中飘散开来,王杰希眯眼后退一步,方士谦在对面翘起尾巴,得意地笑。以一片肆意飞舞的白色小伞为界,两个人隔着这层毛茸茸的种子对望,忽然相视一笑。
  “喂,人类。”方士谦呲牙,“以后的日子,还要多麻烦你了。”
  王杰希抱起手臂,将他上下打量一番:“太大只了,很不划算。”
  “不过看在林杰老师的份上,只要你乖乖做一只大型宠物,我可以勉强养你后半辈子。”王杰希话锋一转,“但是你的话……安分守己,没可能吧?”
  方士谦扑了过去:“王!杰!希!你不要太过分了!本仙纡尊降贵肯住在你家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,你竟然还敢嫌弃我?”

  被大猫扑倒的猫主人表示,此猫不仅脾气暴躁,个头也不小,颇沉,还时不时要抱抱。
  猫大仙反驳,哼。愚蠢的人类。

  有些时候,王杰希会感到后悔,为什么要让方士谦留在家里——变成人形的猫咪调皮指数上升了百分之二百,并且仗着主人的宠爱愈发胆大妄为——从前小猫想要偷吃时至少还要轻手轻脚,现在嘛,方士谦趁着王杰希正在切菜就能大摇大摆地进了厨房,拿起一根黄瓜边吃边挑剔:“怎么又是白菜炖豆腐啊,我想吃红烧肉了。”
  他还报上菜名了——王杰希在围裙上擦干手,冷冷地一指门口:“要么重新找个会做红烧肉的人养你,要么乖乖坐下来吃素。大门在那边,要走我不拦着你。”
  方士谦顿时闭嘴,放下黄瓜凑过来,笑容十分狗腿:“哎我就随口一说,你做菜那么好吃,就算是白菜炖豆腐也比别人做的红烧肉好吃一万倍。这盘炸丸子好了没?我端上桌啦……”
  “我看你是打算偷吃唔……”王杰希拿了双筷子准备敲掉某只馋猫的手,转过身来才一张口嘴里就被塞了半个丸子。他下意识嚼了嚼,方士谦举着盘子看着他,嘴里因为含着食物,说话有些吐字不清:“好吃不?肯定好吃对吧。”
  说完他还舔了舔指尖,回味似的眯起眼:“我特意咬了半个给你,所以咱们尝到的味道肯定也是一样的。”
  王杰希一时语塞,后知后觉脸上竟有些发烧:“谁要吃你的口水啊……”看着舔完手指情不自禁开始舔手掌的大型猫咪,又大感头痛:“我说了多少遍,吃饭前要洗手,不要用口水消毒!”
  “嘿嘿嘿,我知道了!”方士谦端着盘子一扭身就出了厨房,尾巴在身后欢快地摇晃。
  这个家伙,王杰希摇头,心情有点复杂。
  他现在,竟然不知该把方士谦当做什么人看待才好。 
  说他是宠物,可体型比自己还大;说他是个人,可身上却长着只有自己看得见的尾巴……
  还记得上次两人出去遛弯,猫大仙被草丛里突然窜出来的电动小狗吓得一蹦三尺高,抱着王杰希就不肯撒手。路过的人们纷纷向他们行注目礼,一些人还露出了善意的微笑。
  那时候王杰希被大只猫勒得有点喘不上气,又实在受不了别人投来的目光,只好碰了碰方士谦的猫耳朵,安抚似的捏上一捏:“喂,快松开我,好多人在看我们呢。”
  方士谦手脚都紧紧缠在王杰希身上,像溺水时抱一株浮木,一副受惊过度的样子。闻言红着眼抬头:“……嗯?”
  王杰希继续温声哄他:“松手,已经没事了。”又拍拍他的后颈:“别怕,有我在呢。”
  方士谦终于从他身上下来了,同时四周爆发出一阵掌声。人们自发地鼓起了掌,而掌声喝彩声中似乎还夹杂着几句带着哭腔的“祝你们幸福!”。
  王杰希嘴唇动了动,还没说出什么就被方士谦一把握住双手——十指相扣的那种。
  比他还要略高一点的男人刚刚稳定心神,这时正抖着嘴唇开口:“我们……回家吧。”停顿几秒,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没事,他又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来。
  老实说,这个笑容不太好看。但王杰希没有揭穿他,而是回握住他的手,也微微一笑:“嗯,我们回家吧。”

  回想起和这只猫在一起的种种,王杰希想了想,终于给他下了定义。
  方士谦,大概,算是家人吧。
  王杰希又想了想,纠正自己道,还是个没长大的弟弟,特别爱调皮的那种。一个赛十个熊。

  变成人形后,方士谦的衣食住行都问题不大,王杰希倒也不在乎养个闲人。不过,每每看到他的耳朵尾巴,王杰希都忍不住要碰碰,然后方士谦就会迅速闪开三米远:“王杰希你干什么!”
  王杰希仍盯着他一甩一甩的尾巴:“第一次见你多可爱,浑身毛绒绒的。现在连摸都不让我摸……”
  方士谦被他的眼神看得一个激灵:“想都别想,不给摸!”
  “给你买鱼干做红烧肉……”
  “不……行。”
  “带你去逗小猫小狗……”
  “……不……”
  “给林杰老师打电话,说你想念他的独门梳毛按摩了。”
  “林杰的按摩……是人间极乐啊……不要再说了!说不行就是不行!你死心吧!”
  方士谦捂住耳朵一溜烟跑远了。
  王杰希望着他的背影,十分不舍:“毛肚皮没有了,这样也不是办法……”

  夜半本寂静,王杰希却忽然惊醒了。
  方士谦躺在他身边,双眸像猫一般闪烁着幽光。他邪气一笑,露出满口白牙:“晚上好。”
  这很反常。猫大仙很少这么笑,而且他竟然又没穿衣服,但眼下最重要的问题是……
  王杰希问:“你为什么会在我床上?谁允许你爬上来的。”
  方士谦低下头,在王杰希耳边呵气似的说:“我想,我可能知道我的耳朵尾巴为什么收不回去,以及我为什么变不回猫形态了。”
  “……为什么?”猫饲主有种不祥的预感,他不禁向后挪了挪。
  方士谦伸出一只手,抚上王杰希的脸颊,笑容逐渐扩大:“因为,我的发情期到了啊。”
  王杰希僵硬了。
  他想,我为什么要醒过来,昏过去算了。但面对方士谦越凑越近的脸,他还是心里发毛:“那你吵醒我干什么,找你的发情对象去啊!”
  方士谦的语气无辜极了:“所以我这不是来找你了嘛。”说着他还对准王杰希的嘴唇亲了一口,笑嘻嘻地抱住他:“我最喜欢你啦。”
  感到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在唇上轻擦而过,王杰希眼前一黑。

  万万没想到,我家的猫不仅个头大脾气暴娇,还喜欢抱着主人玩亲亲。这猫没法养了,赶紧送走吧。

  “怎么回事?”方士谦看王杰希竟然晕过去了,连忙摸上他的额头。温度正常啊,猫大仙疑惑,自己的眼皮也越来越重,最终合上双眼,沉沉睡去。

  在这个突如其来的梦境中,方士谦再一次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的事情,仍是关于他的第一任主人。
 

  共同生活的第一天,那人铺开一张白纸,写下一横,第二天写下一竖,第三天又一横,直到第五天写完一个正字。方士谦不识字,也不知道那人为什么要这样做。直到很多年后,他终于开了灵智时才明白,原来那人,是在纪念两个生命的相逢。

  方士谦站在时光的彼端,透过一双懵懂猫眼看着那人临卷挥毫,忽然惊觉,他写毛笔字时握笔的姿势,有点像王杰希。

  提刀负剑的官兵们不请自来时,那人刚写到第八百个正字,写完犹自言自语道,四千,四千。那人念着念着忽然抱起它,重新展开一张纸,挥笔写下“士谦”二字。想了一想后,又在前面添上一个“方”。

  我送你一样东西,你有名字了。那人摸他的头,身上的温度令小猫感到很舒服,于是就在他怀里换个姿势,懒懒窝着闭上眼睛。
  那人的声音继续道,我这一生没什么功绩,唯有这个“方”字,至死不悔。
  小猫没睁眼,那人声音也蛮好听的,唱歌一样,它就当作安眠曲。
  那人又提笔,口中说道,你知道名字是什么吗?每个人都有名字,我的名字这样写……
  一颗两颗冰凉的液体砸在小猫头上了,他不得不睁眼看一看。那人手腕抖得厉害,而白纸上第一个字已经被不知哪来的水迹洇开,晕成一片。
  他叫了一声,蹭蹭那人的衣袖,那手就不抖了,端端正正写下一个“杰”字。

  官兵们破门而入,那人搁下笔,把他放到地上,从容地跟着那群人离开了。小猫卧在地毯上,看着漫天纷乱雪花慢慢掩盖掉人声人影,像看一出盛大的戏。可那时他还不知道,那人此去,就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
  雪愈发大了,天地中渐渐白茫茫一片,什么都看不清楚。小猫一觉睡了很久,醒来时迷迷糊糊打了个喷嚏,一头撞上大石块。
  眼前尽是一片银白,小猫向四面望了望,站起来抖了抖身上厚厚一层雪。
  它怎么会躺在这里,主人呢?

  它循着气味回到了家,但家变得和从前也不大一样了,房子倒塌,椽梁焦黑,在白雪覆盖下尚有余热。小猫扒开雪层,嗅嗅破瓦烂砖,更加疑惑了。
  这里是家没错,可家怎么会变成这样,主人呢?

  小猫在家的那片荒墟下面躲了很多天,他想等主人回来。主人和他约定过,这里是我们共同的家,不论发生什么事,我们最终都要回到这里来。他等啊等,乞丐不愿意来,野狗不愿意来。很久后的某一天,一个陌生人踏上了这片被人遗忘的土地。

  陌生人怀里抱着一个陶罐。

  小猫浑身的毛都嗲了起来,尾巴高高翘着,亮出尖利的爪子,冲着陌生人不停低吼——那罐子里有主人的气味,主人怎么了!
  陌生人没有理会小猫,他拨开朽烂的木头,挖开碎裂的地砖,把陶罐埋在了深一层的地下。
  小猫很聪明,他很快明白主人怎么了。他垂下尾,收回爪,安静而忧伤地注视着陌生人做这一切,不动也不叫。
  主人死掉了。

  在陌生人离开后,小猫挖出自己储藏的宝贝:胖老鼠,鸡骨架,鱼干,还有几朵干枯的丁香花。他把这些小玩意儿一一摆在了埋着陶罐的土地上,围成了一个不大的圆圈,然后躺了进去。
  小猫蜷成小小一团,躺在冰冷潮湿的泥土上,就像最后一次躺在主人的胸膛上。
 
  小猫站起来,掏出一个铜铃铛,在空气中荡开一阵清脆响声。铃铛是主人送给他的礼物,主人说他只要听到铃声响起,就知道小猫回家了。
  铜铃铛用红绳系在小猫脖子上,最初有着精致的花纹,可经过不知多少风吹雨蚀后,红绳早已断裂,铃铛也不复昔日光滑,表面锈迹斑斑。但小猫仍然很爱惜它,把铃铛当作自己最珍爱的宝贝。
  小猫把铃铛放在了地上,代替他陪伴主人。主人可以躺在这里,可他还要一直活下去,要去走四方。
  小猫终于不再坚守这一方土地,他决定离开家,到别处看看。

  猫命贱,但猫也有一套活下来的办法,太平时节能活得,兵燹乱世也活得。有人愿意养他,小猫不拒绝,但不会抛却警惕之心;无人能够养他,小猫便流浪,凭自己本事摸爬滚打。
  春水涨,夏花繁,秋风起,冬雪寒,流光飞度,星霜屡换。日升月落,小猫活了许多年,见过许多人和事。
  小猫长大了,他变成了神仙。

  夏日炎炎,一只肥蚂蚱不断拼命蹦跳,却被开始融化的沥青粘住。追逐而来的麻雀落在一旁,正准备下口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碾过,成了柏油马路上一滩小小的装饰品。
  方士谦收回视线,换了个姿势趴在树枝上。一阵人声此起彼伏,他低头,秾绿掩映下,一个年轻男人正仰头望着他。
  “帮个忙好吗?”林杰笑笑,指着挂在树杈上的白色羽毛球,“多谢你啦。”
  方士谦尾巴一勾,轻而易举地把球甩到树下去。
  林杰接住球,没有立刻离去,而是继续仰头盯着他,问:“你的主人呢?”
  方士谦抖了抖耳朵,喵了一声。
  林杰向他伸出双手:“那,跟我回家好不好?”
  方士谦从树上几步轻快地跳下来,跳进他的怀中。林杰摸了摸猫脊背,笑着问:“不怕我是坏人?”
  方士谦蹭了蹭他的手臂,喵了一声。

  当然不怕。
  你身上有种我熟悉的温暖。


    方士谦睁开眼睛时,已是清晨。他眨眨眼,前尘往事就如烟雪般消融在阳光下,再无影踪。
  身边的王杰希动了动,眉头紧皱,方士谦拍拍他的脸颊:“你梦见什么了,快醒醒。”
  王杰希睁眼,拨开脸上的那只手,还有点迷糊:“你……你怎么会在这儿?”
  看清眼前人后,他一下子坐起来,霎时清醒了:“你怎么没穿衣服,你在我床上干什么!”
  方士谦也坐直身体,有点无奈:“我昨晚就过来了,你该不是忘记了吧?”
  王杰希按着额角,脸色发白:“我现在脑子有点乱,刚才好像做了个了不得的梦……”
  方士谦抓住他肩膀,急切地问道:“你梦见什么了?”
  “有只猫,花色……和你长得挺像的。”王杰希回忆,“看上去小小一只,毛也软软的。特别好摸。”
  “那就是我,很多年以前的我。”方士谦看着他,“而你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应该是我第一任主人……的转世。”
  “……嗯,”王杰希被这个俗套的说法惊到了,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  “因为昨天晚上,我们被带进了同一个梦中。那是我们共有的一段记忆。”方士谦解释道。
  “……”王杰希低头默默思索,没有说话。
  方士谦看着他,心里有种抑制不住的喜悦,蔓延开来。
  这么多年了,你终于又一次把我带回了家。这就是我们注定的缘分。

  想要做一件事时,好像上天都在帮他——他被林杰带回家,林杰把他交给王杰希,他意外变成人,他没有离开王杰希。这一切都让他再次遇见了,那个他寻觅了百年的人。

  王杰希再度抬头,直勾勾盯着方士谦:“我想起来了。”
  方士谦尾巴瞬间翘起,眼睛发亮:“真的?”
  王杰希捏住被子一角,眯起眼:“你昨晚好像说过,来找我,是因为发情期快到了吧?”
  “这个……”方士谦挠头,“呃,是我说的。”
  王杰希用力一掀,把他整个猫掀到了地上,居高临下地冷笑:“仗着我宠你就敢爬床了,以后什么事做不出来。”
  方士谦又一次光着身子,在地板上摔得四脚朝天:“我错了……”
  王杰希下了床,径自披上衣服走出卧室,路过他时顺便踢上一脚:“自己好好反省,不做检讨前不许吃饭。”
  刚刚从地上爬起来,又被踹的方士谦:“……好的主人。”


  那是一个春天的清晨,孤独了百年的小猫,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。
  王杰希在厨房做早饭,尝自己新做的汤时,舔了舔嘴唇,脸一下子变红了。
  方大喵在自己的房间里唉声叹气,满心躁动,想着该怎样哄他的爱人。


  风遇见种子,就绽放了春天。我遇见了你,就灿烂了岁月。这一切很难说这是缘分使然,还是宿命因果。但我确信,遇见你,就是我最大的幸运。


  神仙的一生很漫长,
  但我愿意一直等着你,
  用我最好的时光。


END.

补发……昨天的删掉了。总计9000+

附赠的一个小彩蛋(*´・v・)

番外·林杰的梦境.


  窗户上传来笃笃响声,林杰被惊醒了,他拉开窗帘,却愣在原地。
  那只他白天抱回来的猫踩在一根悬浮的扫把上,竖起尾巴保持平衡,滚圆的双瞳在月下泛着幽光。
  林杰打开窗户,猫的话语伴着夜风吹了进来。

  “上来。”
 
  猫用爪子拨动扫把,有点像骑着竹马的小孩。此情此景让林杰想起了一句古诗,猫骑扫把来,绕窗弄清辉。
  他晃晃脑袋把这句诗摇出去,眼前的世界忽地变低,一阵风腾起,他真的飞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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